在卖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,买方有起诉的资格
买卖合同不履行,如果明确表示不履行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。对方不履行义务,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,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。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条规定,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起诉,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,并告知对方当事人。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,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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